居住在澳大利亚
北领地毕业生
190 类提名资格
在北领地学习的国际学生毕业生如果在申请提名前满足以下条件,将有资格获得 190 类提名:
● 在北领地的学校全日制学习两年(4 个学期)的单一高等课程或一组嵌套高等课程后,成功获得一个或多个资格证书,并且
● 在完成最后一个学历之后,在北领地连续居住至少六个月,同时持有 485 类临时毕业生签证或与 485 类签证申请相关的过桥签证(注意:此要求不适用于已在北领地完成所有澳大利亚学业、但由于年龄限制而无法获得 485 类临时毕业生签证的毕业生),并且
● 证明您为从北领地雇主处获得您提名职业或密切相关的技术职业的就业机会而付出了真诚和持续的努力。这可以通过以下证据来满足:在一段时间内多次申请北领地相关职业的工作, 以及 其他支持证据,例如相关专业协会的会员资格,或北领地行业联系人的积极反馈。
*完成日期是您收到已满足所有学术课程要求的通知的日期。这是期末考试成绩或课程完成通知可用或发布的日期。
491 类提名资格
在北领地学习的国际学生毕业生如果在申请提名前满足以下条件,将有资格获得 491 类提名:
● 在北领地的学校全日制学习两年(4 个学期)的单一高等课程或一组嵌套高等课程后,成功获得一个或多个资格证书,并且
● 证明您为从北领地雇主处获得您提名职业或密切相关的技术职业的就业机会而付出了真诚和持续的努力和取得的进展。这可以通过以下证据来满足:在一段时间内多次申请北领地相关职业的工作、任何相关工作经历和其他支持证据,例如相关专业协会的会员资格或北领地行业联系人的积极反馈。您需要证明您在学习期间和学习结束后为在北领地获得您提名职业的就业机会而付出了真诚的努力和取得的进展。
北领地其他居民
北领地居民申请人是指目前居住在北领地并持有临时签证且拥有充分工作权利的人士。
190 类提名资格
如果您在申请提名前 满足以下要求,北领地居民申请人将被视为获得 190 类提名:
● 证明您 在申请提名前已在北领地连续居住至少两年
● 证明您的移民家属均未居住在澳大利亚其他地方,并且
● 证明在申请北领地提名前至少 2 年 在北领地从事提名职业或相关职业的全职工作 ,并证明该工作至少可再持续 12 个月。为了与提名职业相关,该职位上的大部分时间必须花在与从事提名职业所需的技能和知识相符的任务上。该工作还必须满足以下规定的要求。
491 类提名资格
如果您在申请提名之前满足以下要求,北领地居民申请人将被视为获得 491 类提名:
● 证明您已在北领地连续居住至少 12 个月
● 证明您的移民家属均未居住在澳大利亚其他地方,并且
● 证明在申请北领地提名之前,已在北领地从事提名或相关职业,全职工作 至少连续六个月, 且该职位至少可再工作 12 个月。为了与提名职业相关,该职位上的大部分时间必须用于与从事提名职业所需的技能和知识相符的任务。工作还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北领地居民的额外就业要求:
● 该职位必须位于北领地,且雇主必须拥有至少 12 个月在北领地的贸易记录
● 位于服务式办公室或涉及热办公桌安排的职位通常不会受到青睐
● 你必须获得按市场工资支付的工资。
未从事其提名职业或相关职业的申请人通常没有资格获得北领地提名。
满足上述所有其他要求,但受雇于其指定职业或相关职业之外的申请人,如果受雇于以下关键行业之一,则可以 在特殊和逐案的基础上获得 491 类提名资格:卫生、老年或残疾人护理、教育(包括儿童保育)、酒店业、建筑业和贸易。
持有 临时工作(技术)(457 类)或临时技术短缺签证(482 类)的申请人必须提供当前 457 类或 482 类担保企业出具的支持信,说明他们:
支持您的签证申请
要知道,一旦 491 类/190 类签证获得批准,您将不再受制于他们的业务。
北领地政府可能会联系您的雇主。在某些情况下,您无需现任雇主的支持。无法提供雇主支持信的申请人必须提供详细声明,解释无法提供的原因。
在澳大利亚境外申请
境外申请人一般只能获得 491 类签证提名。
境外申请人必须满足上述最低要求,并满足以下北领地提名标准:
● 在过去 10 年内,拥有至少一年的定职的资格后工作经验(注:优先职业流中的某些职业需要额外的工作经验)
● 表现出真正致力于长期在北领地生活和工作
● 有证据表明自己有能力在北领地定居
● 符合以下 3 个流之一的标准。
请注意:通过北领地家庭流或北领地工作机会流申请的人可以提名名单上的任何职业
优先职业流
此类别下的境外申请人必须:
● 对北领地境外移民职业清单 (NTOMOL)中所列职业进行全面的移民技能评估
● 满足 NTOMOL 规定的该职业所需的任何其他工作经验。
NT 家庭流
● 有一名家庭成员居住在北领地:
① 是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符合资格的新西兰公民(请参阅内政部网站上的定义)或持有以下签证之一:
491 类偏远地区技术工作(临时)签证
494 类偏远地区技术雇主担保(临时)签证
489 类区域技术移民(临时)签证
与申请 887 类区域技术移民签证或 191 类区域技术移民永久居留签证一起签发的过桥签证
② 通常居住在北领地,并且已在北领地居住至少 12 个月
③ 是申请人的合格亲属*或其伴侣的合格亲属(如果伴侣也打算申请同一签证)
④ 已在法定声明中确认他们愿意并能够为申请人和移民家属提供安置支持,包括协助在北领地寻找住宿和就业
● 有证据表明持续努力在北领地寻找就业,包括对北领地就业市场进行研究的证据,以及持续在北领地申请工作或与北领地雇主联系的记录
*符合条件的亲属必须是申请人或其配偶/伴侣的:
父母、子女或继子女、兄弟、姐妹、养兄弟、养姐妹、继兄弟或继姐妹、姑母、叔父、养叔、养父、继姑父或继叔父、侄子、侄女、养侄子、养侄女、继侄子或继侄女。
北领地工作机会流
此类类别下的境外申请人必须拥有一份可验证的工作邀请,工作内容为提名职业,工作地点位于北领地,且工作地点位于北领地的企业/组织已在北领地积极运营至少 12 个月
详情可点击链接查看:
https://theterritory.com.au/migrate